职权名称 | 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初审上报 |
编码 | 120106SWJQR21001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主要职责中“(五)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津经信科〔2010〕35号)第三条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发改委、科委、财政局、地税局负责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具体组织和评价工作。 |
实施机构 | 红桥区商务委员会(工业信息科)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区商务委会同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地税局) |
运行流程 | 一般程序:受理—审核—上报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审查; 3.项目初审后上报市工信委。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86516165 电子邮箱:zxk6165@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