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公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 |
子项名称 | 利用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编码 | 120000JTWXK01001-03 |
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服务处、设施管理处) |
管理权限 | 市区两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申请-审核并作出决定-告知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相对人的材料(实施现场勘查); 5.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8.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许可事项,对发现的违反行政许可行为依法予以纠正;落实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4539326 监督网址:http://ms.enorth.com.cn/zmljl/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22-24538762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