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
编码 | 120000STJQT07001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5号)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海洋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前制定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
实施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备案 |
责任事项 |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7671581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