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一类放射性物品备案(启运前) |
编码 | 120000STJQT06025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已经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 第11号,已经环境保护部2010年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2019年8月22日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已于2016年1月2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
实施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申请—现场踏勘—审核并作出决定—告知 |
责任事项 | 1、审核申请材料; 2、现场踏勘; 3、进行备案; 4、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信息公开。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7671581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